- 来源: 渝水区农机股
- 作者:渝水区农机股
- 发布时间:
2024-12-31 17:11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55万元,省补资金1024万元。至今已用中央资金2034.7665万元(已超使用),省补使用资金376.6994万元(主要用于高速插秧机427台、每台补贴8822元),报废补贴36台使用资金20.865万元,全部补贴使用资金共计2432.3309万元。补贴已购置各类补贴农机具830台/套,受益农户427余户。其中办理挂牌大中型拖拉机64台,联合收割机62台,水稻插秧机429台(含高速插秧机429台),旋耕机115台(含履带式26台),植保无人飞机30台。带动农民投入0.5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始终本着公开、高效、规范、廉洁的安全运行,从未发生违法违规案件。
2024年我区按照《2024-2026年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赣农字〔2024】58号文件要求,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积极开展“三合一”办理(补贴APP申请、二维码识别、作业轨迹监测)及省级资金补贴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升农机部门服务水平,确保“公开、高效、规范、廉洁”地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补贴手续、牌证核发、票据开具、政策咨询、质量投诉和技术服务等都在服务大厅一次性办结,并且在醒目处悬挂了农机补贴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办理流程,使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严格落实办理牌证费用全免,工作人员坚持热情周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实行一条龙服务、零距离接待,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各项业务。
为做好我区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对补贴总体思路、资金安排、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确定、补贴程序、保障措施等都作出了详细安排,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补贴,重点支持。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负责安装验收及重点核实的部门、职责、程序和要求,重大事项都是集体研究决策。分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