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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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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2.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3.开展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行政检查;

4.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5.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5    个,包括:(办公室、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22,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3,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行政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3,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0,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    54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9.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03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58.0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7.33  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    54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9.37  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24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2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0.7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6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303.0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8.0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0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1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494.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63.79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65.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2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78.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8.0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0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1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235.99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 11.8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24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2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0.7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6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130, 单位共有车辆  2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2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现代农业专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生猪定点屠宰9名聘用人员执法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3)实施主体: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实施方案:生猪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100人次,生猪屠宰企业检查10次。

   5)实施周期:20241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4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减 1.7  万元,主要原因是: 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比上年减   2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减  18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购置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